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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新规来袭!食品保质期标注将告别“捉迷藏”

周末,李阿姨像往常一样去超市采购生活用品。在挑选罐头食品时,她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。那罐头的生产日期标注在罐身底部,字体小得可怜,她不得不费劲地眯着眼,把罐头翻来覆去,才勉强看清楚。而保质期呢,在罐身侧面,以“18个月”这样的形式标注着。李阿姨在心里默默计算,可这复杂的计算让她有些糊涂,到底这罐头过期了没?相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李阿姨这样的经历,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就像跟我们玩捉迷藏,让人找得好辛苦。不过,这种情况以后或许会大大改善,因为食品标签有了新规定。

在过去的食品包装上,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可谓五花八门。就拿某款知名品牌的鱼干来说,它的包装袋背面,“保质期12个月”几个字还算醒目,可生产日期却只轻飘飘地写着“见包装袋封口附近”。当你满怀期待地撕开包装,想要查看生产日期时,就会发现那生产日期的字体小得像蚂蚁,藏在封口处的角落里,不费一番眼力根本找不到。还有一款话梅零食,虽然保质期和生产日期标在同一区域,但那生产日期像是故意跟人作对,非要把包装袋倾斜到一个刁钻的角度,光线合适了,才能若隐若现地看到。

消费者们对于这样的标注方式,怨言颇多。赵大哥是个忙碌的上班族,他每周都会采购一些速食食品。他无奈地说:“我工作那么忙,买东西时根本没时间仔细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有时候买回家,过了段时间想起来吃,再去找这两个关键信息,要么找不到,要么找到了还得费劲计算,真的太麻烦了。” 像赵大哥这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,不同食品保质期标注方式不同,有的按月,有的按日,计算起来着实让人头疼。

如今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以下简称《新标准》)重磅发布,给食品标签标注带来了新规范。《新标准》明确规定,食品标识应当清楚、明显,要让消费者一眼就能辨认和识读。这就意味着,那些模糊不清、让人费劲的标注方式即将成为过去式。

为了解决食品日期 “找不到” 的难题,《新标准》要求,预包装食品标签要在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独立区域,专门用来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到期日。要是这个独立区域没设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,那也得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注 “见包装物某部位” 字样,给消费者指个明路,让大家能轻松找到这些关键信息。

对于食品保质期 “看不清” 的问题,《新标准》也给出了对策。以后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到期日,都得用白底黑字等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来标注。这样一来,不管是视力不好的老人,还是匆匆忙忙购物的年轻人,都能清楚地看到食品的相关日期信息。

为了让消费者不再为计算食品保质期而苦恼,《新标准》规定,预包装食品标签上要按照年、月、日的顺序标注保质期、到期日等标示事项。如此一来,消费者一眼就能知晓食品的可食用期限,再也不用绞尽脑汁去计算了。《新标准》将在2027年3月16日起正式施行,给商家们留出了两年的过渡期来适应和调整。

在走访市场时,我们惊喜地发现,已经有一些商家紧跟潮流,开始执行《新标准》的相关规定了。在一家超市的冷冻食品区,一款馄饨的包装上,“生产日期2025/03/15,保质期至2025/11/14” 这两行字清晰地印在同一区域。正在挑选馄饨的王女士看到后,不禁露出了满意的笑容:“这样多好啊,保质期一目了然,买东西省心多了。” 这样的标注方式,不仅方便了消费者,也体现了商家对新规的积极响应。
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莫远锋表示,如果商家在食品标签标注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那就有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《新标准》设置的两年过渡期,其实就是给商家一个缓冲的时间,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整食品标签内容。但要是过了2027年3月16日,商家还不按照新规改进,那可就属于违规行为了,必将面临相应的处罚。

食品标签新规的出台,无疑是消费者的福音。它让我们在购物时,不用再为寻找和计算食品保质期而烦恼。对于商家而言,这也是一次提升自身服务质量、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契机。随着新规的逐步推行,我们期待未来在超市的货架上,每一件食品的标签都清晰明了,让购物变得更加轻松、愉快。

这篇文章从消费者常见的烦恼切入,详细介绍了新规的内容以及市场现状和法律解读。你觉得故事的呈现方式是否足够生动,对新规的解释是否清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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